居住证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上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制作发放居住证。委托他人代办居住证需要准备材料:
1.申请表中须粘贴大1寸彩照实际尺寸为1寸半,此类型照片为证件专用照。此申请表中所贴的大1寸彩照可以与数码回执不是同一张相片,而且底色也没有要求,任意底色的大1寸彩照都可以。
2.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到开通网上认证的照相馆拍摄数码照相并取得照相回执)。注:居住证的相片与身份证和暂住证相片不同,因为要上传到公安部门的网站,所以办理居住证一定要照居住证的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