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认罪,但是不认罚的,不会产生任何后果,毕竟国家法律只有认罪认罚制度,没有认罪不认罚制度。犯罪分子认罪,但不认罚的,司法机关也不会对犯罪分子进行不好的处理,司法机关还是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的情况进行处罚,不会因不认罚而有其它的处罚。
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认罚是指愿意接受处罚,包括接受刑罚处罚、主动退赃退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同被害人和解、预交罚金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