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益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分配规定的法定顺序是:(一)弥补亏损,即在公司已有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时,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二)提取法定公积金,即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三)提取任意公积金,即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任意公积金不是法定必须提取的,是否提取以及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四))支付股利,即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应分配给股东,即向股东支付股息。
公司收益分配顺序是什么样的
公司收益分配顺序是:1、以公司收益弥补亏损;2、弥补亏损后,提取剩余收益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3、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4、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收益。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相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风险提示:分配利润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后,公司应当在决议载明的时间内完成利润分配。决议没有载明时间的,以公司章程规定的为准。决议、章程中均未规定时间或者时间超过一年的,公司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利润分配。
如何分配收益
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的利润弥补亏损。企业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不足以弥补的,可以连续5年用税前利润弥补,连续5年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后)的10%提取。累计提取的公积金总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提取任意公积金企业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企业章程对提取任意公积金有规定的,按规定提取任意公积金;企业章程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股东会决议的比例提取任意公积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税后利润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金的余额,再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就是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企业按照所有者的出资比例或按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企业向投资者分配多少利润,取决于企业的利润分配政策。企业可以用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转增资本后的留存部分,以法定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为限。
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是什么
公司向股东分派股利,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第三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第四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