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参保地提出补缴申请;到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到街保中心办理补缴业务;银行缴费即可。社保局的规定是,只要断交不超过3个月,续上之后,就可以延续之前的社保缴存年限。
向参保地提出补缴申请;到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到街保中心办理补缴业务;银行缴费即可。
具体分为个人补缴和公司补缴两种方法。
(1)个人补缴:去当地社保局说明诉求,然后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帮忙办理补缴,如果是自己离职等原因造成的断交不一定可以补交,这个要问清楚;
(2)公司补缴:社保断交公司是可以帮忙补交的,可以联系原公司帮忙补交,或者到新公司之后询问人事能否帮忙办理补缴。
二、职工医保断交可不可以补缴?
(一)职工医保断交可以补缴。
1、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的断交:
如果用人单位因某种原因导致的医疗保险中断,可以办理补缴;允许用人单位补缴不超过两年的医疗保险,补交后年限可合并计算(补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临退休或正在办理退休的人员:
(1)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调整为: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为男职工累计满25年,女职工累计满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最低应累计满10年。
(2)最低缴费年限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补缴费用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3)补缴标准为:退休当年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乘当年缴费医疗比例乘月数。
(二)法律依据:
1、《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处理即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当月意识到社保还未申报,且已经逾期了,则当月可以申报,但这个时候申报会有滞纳金,连同滞纳金一起缴纳,这个月的社保(医保包含在内)就算结束了;如果下个月才知道自己上个月的社保没有申报,这个时候自己在单位是不能补申报的,只能去地税大厅补申报了,这个时候也有滞纳金,连同一起申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