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债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判决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是用于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的活动产生的债务,则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由欠债方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