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同需要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种类有以下:
1、抵押合同;
2、除自然人的借款合同之外的借款合同;
3、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
4、以及融资租赁合同等合同。上述合同都属于要式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