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结婚半年女方要求离婚的彩礼不一定要还给男方。法律规定了退还彩礼的情形,分别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后为解决男方生活问题的,男方可以找女方退还彩礼;以及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后男方也可以要回之前支付给女方的彩礼。如果没有上述情况,女方不必为了提出离婚而退还男方彩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_x000D_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_x000D_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_x000D_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_x000D_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_x000D_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