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租赁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民法典对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没有作出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租赁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而是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租赁合同到期后,是不是自动续约
现阶段,我国没有租赁合同到期后,自动续租的法律规定:
租房合同实际也是租赁合同的一种,也是现今最常见的一种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到期后,没有自动续租的法律规定。
实践中,租赁合同期满后,租客(承租人)继续使用房屋(租赁物),房东无异议继续收租,以致很多人认为租赁合同已经自动续签了,但这并不是事实。
按照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的,原合同有效,租赁期变为不定期。这就是租客继续租房继续交租的法律依据,但这与续签租赁合同存在明显的不同。
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的,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期是不定期。也就是说,租赁双方给予对方合理时间后,都可以随时不租了。而续签租赁合同,合同期限就是固定的,双方都可以擅自违约,否则都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例如续签租期是3年的,那么房东未经租客同意不得不租了,否则租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责,要求房东继续租房并赔偿损失。
由此可见,续签租赁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至少不会被人随意赶走。
当然了,如果没有续签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期满后,不想继续租的,只要及时通知房东,可以随时不租了的。
《民法典》对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没有作出规定,租赁合同产生纠纷的,是属于合同纠纷,应该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并不适用专属管辖,如果因不动产产生纠纷的,适用专属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