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的声明有法律效力。
1、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3、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4、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一、子女按什么方式分配财产
子女按以下方式分配财产:
1、如果父母有遗嘱,子女将根据遗嘱的内容分配遗产;
2、若无合法有效的遗嘱,一般按法定继承处理,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样,在分配遗产时有优先继承权,遗产分割平等。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表示放弃继承。
二、不想继承遗产怎么做呢
不想继承遗产有效的条件:
1.继承人确定放弃继承遗产的,必须得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做出放弃的表示。
2.放弃的方式得以明示的表示。
3.继承人放弃继承时,得有民事行为能力。
4.真实意思表示跟一般订立合同一致,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时,需要具有真实意思表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