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关于中考复读,兰州市表示也从未取消这一政策。兰州市教育局允许没有被高中的录取的同学和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考生参加复读,再进行一次中考。并且中国的其他地区也并没有出台取消中考复读的相关政策,“中考复读政策取消”纯属谣言,家长学子可以放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