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二)专利权质押合同;
(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四)委托代理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申请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中国专利局寄交或面交下列文件:
(一)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
(二)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
(三)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利权的有效证明;
(六)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
(七)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八)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中国专利局以收到上述文件之日为登记申请受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