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审讯程序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审讯程序为:
1、保证讯问(审讯)质量,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
2、传唤讯问(审讯),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审讯),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3、侦查人员在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4、讯问(审讯)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5、制作讯问(审讯)笔录,笔录应当如实记载提问、回答和其他在场人的情况。
6、讯问(审讯)录音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7、讯问(审讯)犯罪嫌疑人,严禁刑讯逼供,也不准诱供、骗供、指名问供。
审讯调查拘留多长时间?
调查期间拘留分为以下情况:1、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一般为十五天,最多不超过37天;2、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3、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哪些情形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审讯一定要48小时以上的么
根据法律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所以对犯罪嫌疑人连续讯问的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所以连续审讯48小时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审讯时间规定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通缉犯外地被抓会马上审讯吗
通缉犯外地被抓不回马上审讯,被抓后会被送到发布通缉令的办案单位所在地法院审理和判决;但如果通缉犯又因为犯罪被抓获,也可能在被抓获地的法院合并审理,在哪里审理基本上都是一样的,但主要是有一些经济案件,数额起点及量刑稍有一些区别,整体区别不很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