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规定如下: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现在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总共有三档:直辖市或者是省会城市,一般扣除标准,每个月大概是1500块钱;大城市,这种城市扣除的标准每个月应该是1100块钱左右;城市的扣除标准每个月只有800块钱。城市的类型一般都是按照城市的实际居住人口来进行区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