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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和非货币,非货币出资需评估作价并可依法转让。出资物必须满足可评估作价和可依法转让的条件,且不能高估或低估价值。法律不允许转让的财产不能作为出资物。...查看全文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需补足责任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其他股东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抽逃股东在未过诉讼时效范围内补偿债务。知情股权受让人需承担补足出资和债权人赔偿责任。...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的法律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有限公司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的法律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有限公司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的法律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有限公司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查看全文
《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和非货币(现物)出资。货币出资应达到注册资本的30%,存入公司专用账户。非货币出资比例未明确规定,但推测不超过70%。对于非货币出资,实物出资需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知识产权出资需评估作价,土地使用...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法律规定是:_x000D_ 1、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股东的出资方式;_x000D_ 2、第二十八条,规定了股东的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_x00...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法律规定是:1、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股东的出资方式;2、第二十八条,规定了股东的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3、其他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法律规定是:1、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股东的出资方式;2、第二十八条,规定了股东的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3、其他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查看全文
《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使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进行出资,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只能以货币出资。对于股东使用知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资,这些无形物必须是可评估作价...查看全文
根据公司法规定,如果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的罚款。这种行为被视为侵权,抽逃出资的发起人应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公司有权起诉抽逃出资的发起人,要求其归还所...查看全文
公司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将受到处罚,包括罚款和撤销登记。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将被罚款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而提交虚假材料或欺诈行为的公司将被罚款五万元至五十万元。对于情节严重的公司,...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公司股东虚假出资的法律规定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没有转让财产的所有权,属于虚假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不能解除其股东资格,但是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查看全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主要履行以下出资义务: (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临时账户。 (3)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查看全文
在公司制企业中不允许股东以劳务出资。公司的出资形式法律的规定为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方式出资,但是不能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出资。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查看全文
股东虚假出资法律规定了公司法第199条,要求股东按期交付出资,否则将受到罚款。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未将款项转入公司账户并未用于经营。这违反了股东应支付对价的原则。...查看全文
一、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法律规定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三种情形分别为1、公司作为被执行人已实际上破产但不申请破产的;2、公司进入破产程序;3、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又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如实出资...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查看全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2月16日开始施行的《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当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出资时,公司有权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其股东权利进行合理限制,包括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查看全文
股东出资纠纷管辖权的确定:对于公司或其他股东起诉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股东所在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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