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通事故赔偿金的继承问题和其他财产的继承顺序基本上是一致的。
首先应当看死者是否有遗嘱,如果有遗嘱,应当按遗嘱来进行执行。
第二,如果没有遗嘱,应当首先确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一般分为两种顺序。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数目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只要死者拥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那么这样顺位的继承人是永远不继承的。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那么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支撑。
第三步,确定各继承人之间的份额。比如死者的继承人是配偶和子女,那么这些继承人的份额一般情况下是均分只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可以在分配财产时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进行多分。但是在实践中基本上都是各继承人进行均等分配的。如果继承人之间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一致,对这个遗产不能进行有效的分割。其中的继承人可以进行法院起诉的方式来分家析产,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这些遗产,拿到判决书后就可以作为继承的有力的依据。
一、夫妻一方去世财产继承权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一方死亡,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的遗产。当配偶一方死亡时,首先应确定出遗产的范围,然后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进行继承、分割。
相关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一)方去世的,其个人财产作为遗产开始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继承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夫妻共同财产中一半的份额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另一半属于其配偶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生前有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约定,按照约定确认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