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三十天还没有申请的,可以职工自己或者是亲属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工伤认定需要多久工伤认定时间超过30天能申请吗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超过30天可以申请,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超过30天就不能申请了吗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三十天还没有申请的,可以职工自己或者是亲属在一年内提出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30天还能申请吗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按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0天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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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0天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1、30天内未签订劳动合同是不需要赔偿的。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双倍工资最长可主张11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其次,《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签订作了相应的规定: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7、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在当下的社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属于《劳动合同法》当中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履行的一项义务。当然,这个也是有一个宽限的期限的,比如说必须要在一个月的时间之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就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赔偿。
相关内容:劳动合同纠纷怎么收费?
一、劳动合同纠纷怎么收费?
劳动合同纠纷应当是根据财产的标的额来收费,一般是10块钱。劳动合同争议案件起诉到法院每件交纳10元案件受理费,如果没有起诉到法院在劳动仲裁就是免费的。律师费可以协商,也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当中有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即未完成年度法律援助任务的律师)来提供法律援助。
发生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冲裁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劳动合同纠纷起诉要件及内容是什么?
1、劳动合同纠纷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或其他材料等。
3、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
三、劳动纠纷解决方式是什么?
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
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在当代的社会发生劳动争议之后,一定要及时的通过合法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利,比如说最常见的就是到劳动行政的主管部门来进行投诉举报,但是这样的一种方式往往不具有强制执行的力度,所以还是需要首先提出劳动仲裁,然后通过劳动诉讼的方式解决。
老工伤还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关于“工伤认定”的法律规定,是在1996年10月1日实施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首次规定的,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保留了工伤认定的程序,但限制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即单位应当在发生伤害或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个人可以在1年之内申请工伤认定。并且规定,2004年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也会受申请工伤认定期限的限制。因此,十多年前的工伤,现在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即使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也会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