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发生继承过户时,继承人需要到该储蓄所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银行存款继承权公证书。
申请办理须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和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如死亡证、骨灰证、火化凭单等)
2、合法继承人单位或所属街道办、派出所出具的家庭亲属关系证明(详列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的情况)
3、被继承人的遗产凭证(存折)
4、非本地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提交放弃继承声明公证书
5、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提交遗嘱。
一、继承房屋过户要提供什么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身份资料和死亡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户口本(回乡证、台胞证);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原件(因病死亡的提供医院的死亡证明、交通事故死亡的提供交警大队出具的死亡证明等、在家死亡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和遗体火化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1)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2)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
(3)未婚、丧偶后未再婚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出具的未婚证明、结婚证和未再婚证明。
3、全部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1)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户籍在房产所在地的,由当地派出所或者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和继承人的户籍不在房产所在地的,应提供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4、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房产证原件。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继承人亲自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或居住地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的,须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
二、继承房产怎样办理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