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股东会会议类型有: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定期会议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临时会议由有资格的股东、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召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_x000D_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_x000D_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