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能利用合同的相对性来损害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内部约定一般不对善意第三人产生效力。
第三人代为履行是什么意思
第三人代为履行是指合同效力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非债权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法律制度。且第三人不按照约定履行相关的合同义务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人利益合同是什么意思
又叫利益第三人合同,约定债务人向第三人给付,且第三人对此享有请求权的合同。具有一下特点:1、第三人不是订约当事人,他不需要在主合同上签字,也不需要通过其代理人参与缔约。2、该合同的成立无须通知第三人或征得其同意。3、合同一经成立,该第三人如不拒绝,便可独立享受权利。
哪些情况不属于善意第三人
不属于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分别有:主观上明明知道、可以知道或应该知道存在足以影响法律效力的事实,而实施占有购买等行为的人。法律规定的善意第三人主要是指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
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能否对抗第三人
租赁合同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未经登记的,不能对抗第三人。
租赁合同未经登记是否可以对抗第三人呢
租赁合同未登记一般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