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大病重病的病种范围主要是:
1、尿毒症透析;
2、精神病;
3、恶性肿瘤;
4、再生障碍性贫血;
5、急性、亚急性、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炎;
6、心脏瓣膜置换手术;
7、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8、颅内肿瘤手术等。
二、救助对象
1、重点优抚对象:包括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三等以上伤残军人、红军失散人员、苏区老干部,集中居住在县光荣院、县工疗站的优抚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
3、农村低保对象;
4、城市低保对象;
5、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其他特殊困难的贫困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