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转移财产的认定标准:
1、转移现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余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离婚双方分割共同财产时,一方隐藏、转让、出售或者损害共同财产的,法院将依法保护损害一方利益的权益,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