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海淀的接收学校一般是自有房产所在片区内对应的小学,即所谓“义务教育范围内”,直接联系学校招生办老师即可,一般学期末、开学前的一周,学校宣传栏都会直接张贴转学要求,甚至直接附带负责老师的联系方式,自己去所在学校查询或者直接打电话咨询都行。
转学需要接收学校的所在年级有空余学位,重点小学学位紧张,可能需要班里的小孩有转出的(出国、去外地、病休等),才能有学位放出。
海淀的转学时间也是最为宽松的,除一年级第一学期和六年级不能办理转学,其他时间均可,而且允许区内各校互转,不像西城仅办理3-5年级的转学,不允许区内互转。
只要房子、户口在片区内,意向学校有空余学位的话,一般都能顺利转入,实在没学位的话,学校会让你找学区,协调片区内其他学校。流程上也比较简单,按照步骤走就行,没什么特别卡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三条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