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第一条就明确说明:“新冠的住院诊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该政策以新冠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4年3月31日。”
这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至少到3月底,新冠住院患者还是免费治疗了!
有人可能要问,之前住院的怎么办?通知虽没说,但我感觉大概率是比照新《通知》也这样执行。因为通知第一条说了:延续“”乙类甲管”时的政策,全额保障住院费用。
没住院的怎么办?《通知》第二条就明确说明,门诊的按70%报销。
“原则上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不低于70%。”
这真是个大好消息。
大家都知道,需要住院的都是危重病人,或者有危重迹象的人。其中有很多有基础病的人和老年人。
而危重病情的抢救费用不菲,有的住进了ICU的,用上了呼吸机、ECOM(体外人工膜肺机器)等,一天费用大概都得上万或几万。
这是切实避免广大危重患者及其家属“因病致贫”的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