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留下的房产不可以直接买卖。只有房产的所有权人才能处分房产,进行买卖。其他人无权处分房产,继承人只有继承房产并且办理变更登记以后,才能取得房产的所有权,才能去买卖。
产权人去世,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
1.明确继承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从法律效力上来讲,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如果房主没有立遗嘱,那么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分房产。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注意,第一顺序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顺序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继承公证
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处出具继承权公证书。成都常见的公证处有律政公证处、成都公证处、国力公证处等。
相关材料: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遗嘱及遗赠抚养协议原件(遗嘱或遗赠),房产继承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办理继承公证。
3.产权变更
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产权变更,最快当天可拿到新房产证。
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遗赠)。
遗产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3、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户口簿、身份证明(复印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5、契税完税凭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