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非法行医的罚款金额为:三千元至一万元不等。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_x000D_
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_x000D_
(一)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_x000D_
(二)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_x000D_
(三)擅自执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_x000D_
(四)给患者造成伤害;_x000D_
(五)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_x000D_
(六)以行医为名骗取患者钱物;_x000D_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