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如下:
1、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仓储合同为承诺合同;
2、保管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也有无偿合同;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
3、保管合同支付保管凭证;仓储合同是支付仓单;
4、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但免费保管有轻过失免责规定;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轻过失不免责;
5、寄存人和存货人可以随时领取存储物和存储物。但保管人要求对方提前提取的权利不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四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