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的对象是房屋的使用人。使用人可能是房屋的所有人,也可能是房屋的承租人等其他实际使用人。
被拆迁人是房屋和附属物的所有人,被安置人也可能是承租使用人也可能是所有人。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定义】规定,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被拆迁人可以是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即所有人;也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人,即使用人;还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共有权的人,即共有权人。
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有何区别?
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质量比较低;
(2)相对于商品房安置房大部分是不属于完全产权;
(3)安置房交易时间受限;
(4)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取决于开发商时候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5)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的使用用途来说受到了一定限制;
(6)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安置房享有的权利较为不全面。
民法典拆迁安置人居住权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拆迁安置房跟商品房的区别在哪
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1)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质量比较低;
(2)相对于商品房安置房大部分是不属于完全产权;
(3)安置房交易时间受限;
(4)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取决于开发商时候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5)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的使用用途来说受到了一定限制;
(6)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安置房享有的权利较为不全面。
拆迁人应如何进行拆迁安置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一种是原地安置;
另一种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
拆迁安置房的流程
拆迁安置房过户流程:
一、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
二、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
三、评估机构勘察测量。
四、初步估价报告公示。
五、复核申请。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