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其职权是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会议一般由主席召集和主持,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副主席召集和主持,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主席职责和权限
监事会主席职责和权限:1、全面负责主持监事会工作;2、组织检查、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3、组织检查、监督公司业务、财务状况;4、有权组织检查、查阅公司财务帐簿和其它会计资料;5、有权组织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6、有权组织对各级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7、有权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工作提出质疑;8、有权组织对各部门和驻外机构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9、有权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10、有权对公司所发生的问题提出质询;11、负责组织完成股东大会交办其他重要工作;12、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公司监事会主席产生的方式有什么?
1、监事会主席的产生方式可以由股东选举产生,也可以按照公司章程中约定的方式产生。监事会主席,是监事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人,是监事会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对股东负责。2、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风险提示: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大会执行监督职能。监事会作为股份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其主要职权是: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等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要求公司董事和经理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执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破产债权人委员会主席如何产生
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负责召开破产企业债权清偿等有关问题,会议议程的制定及会议秩序的维持,并负责对每项会议结束时作会议总结。
债权人主席是怎么产生的
债权人会议是由债权人依据法院的通知或公告而组成的一个行使债权、破产参与权和决议权的机构。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多名债权人会议主席,成立债权人会议主席委员会。
债权人会议的主席怎么产生
债权人会议的主席是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债权人会议是指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