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限购政策及买房首付:
武汉当地户籍家庭,可在武汉限购区域也就购买两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非武汉户籍的家庭,在武汉限购区域也就只能购买1套房,而且需要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含2年)在武汉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
2、申购者需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
根据武汉较新的购房政策规定:武汉市预售备案均价低于(含)18000元/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建筑面积低于(含)120平方米的准售房源,将按照不少于60%的比例(含60%)纳入优先选房范围,在武汉市没有住房,且自本次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家庭,可优选选购住房。
3、第一次开盘房源及顺序均须公证摇号:
根据武汉较新购房政策规定:开发商在第一次公开销售新建商品住房时,优先选购房源和优先选房顺序必须经公证摇号确定。
4、武汉买房限购区域:
武汉目前房屋限购区域主要包括: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以及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的部分区域。
【法律依据】: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区域管控工作的通告》
一、实施管控的范围为长江新城近期起步区——位于武汉市谌家矶—武湖地区,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西南至张公堤路,北至江北铁路,面积约为50平方公里。
二、市国土规划、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房管、城管、公安、工商等部门和江岸、黄陂等相关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协同管控”的原则,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在上述区域采取以下管控措施:
(一)暂停办理建设项目规划土地许可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对该区域审批手续齐全且施工进度未超过地面正负零的建设项目进行规划条件复审,复审完成前暂停项目施工。
(二)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严格控制不动产变更登记,将该区域纳入住房限购范围;实行存量房限售政策,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未满3年的房屋,不得上市交易。
(三)加强查违控违工作,全面摸排锁定存量违法建设,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
(四)加强户口登记管理,严格执行户口迁移政策,禁止违规迁入户口,暂停 分户、立户和搭户。
(五)加强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严格按照该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准入目录,从严审查市场主体设立(开业)、迁入及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一律不予办理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