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同格式条款需要备案,但是具体哪些合同需要备案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各地区的规定并不完全一样。
根据《苏州市合同格式条款管理办法》
第六条
下列合同含有格式条款的,经营者应当在合同文本使用之日起10日内,将合同文本报核发其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但按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视为合同格式条款的除外:(一)房屋买卖、租赁合同、住宅装修装饰合同;(二)物业管理合同;(三)旅游合同;(四)运输合同;(五)供用电、水、气、热合同;(六)邮政、通讯、有线电视合同;(七)消费贷款、信用消费和人身、财产保险合同;(八)经纪合同。
根据《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
第十三条
下列合同采用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应当在合同文本使用之前将合同文本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供用水、电、气合同;(二)电信合同;(三)邮政合同;(四)人身、财产保险合同;(五)消费贷款合同;(六)房屋买卖、房屋中介合同;(七)住宅装修装饰合同;(八)物业服务合同;(九)旅游合同;(十)运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