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接到消费者投诉要怎么处理
作为销售者遇到消费者投诉有如下方法处理:
1、理解投诉原因。
2、及时作出补救。
我们应该对客户的投诉及时作出补救,如果客人对产品表现出不满意,并不是过分挑剔或借机要求打折,而是确实让客户产生了不满,所以,应该及时补救。
3、提高产品质量。
我们提供商品,就应该提高商品的质量,不让客人投诉我们的商品有问题,从自身实际出发,尽量提高服务质量,争取达到消费者的满意。
4、尊重对方意见。
客户投诉正是在气头上,如果我们这时候能够充分尊重他的意见,而不是非要争个高下,这样才能让投诉的客人感到满意,也才能消气并且息事宁人。
5、表达诚挚歉意。
我们应该表达出诚挚的歉意,既然对方投诉,那么,肯定反映出我们在管理、服务等方面还与不完善的地方,这时候,我们需要及时表达诚意才好。
6、适当给予赔偿。
如果客人提出来投诉,在合理的范围内,我们应该给予赔偿。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关有哪些
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关有两类:即行政执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
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要职责是:
(1)通过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制止违法经营,防止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
(2)通过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各种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为消费者提供公平,安全的消费环境。
(3)通过对广告的监督管理,查处虚假广告和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维护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合法权益。
(4)通过商标管理,查处商标假冒行为,为消费者选购优质商品创造条件。
(5)通过制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和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6)指导消费者协会的工作。
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五条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一)符合规定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二)不符合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后,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调解,并告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调解人员等事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之日起六十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需要进行鉴定或者检测的,鉴定或者检测的时间不计算在六十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