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村户口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不给钱的,当事人可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不支付人具有执行能力,并提交至法院,法院认定属实的,即会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_x000D_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_x000D_
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_x000D_
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