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撤销权的主体如下:
任意撤销权的主体是赠与合同中的赠与人,赠与合同中的受赠人不享有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也是为了维护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合法权益。
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一定条件,主要是时间条件和范围条件:
1、时间条件。赠与标的物未交付或转让登记;
2、范围条件。不得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