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的离退休人员,在服刑或者劳动教养期间,应当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服刑或者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继续按照服刑或者劳动教养的标准发放基础养老金,并参加后续的基础养老金调整。职工被判处死刑,没收个人财产的,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不得继承,直接纳入社会统筹基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
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