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只要存在法定撤销事由,那么当事人一方就可以行使撤销权。根据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的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谓显失公平的合同,就是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使当事人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合同。标的物的价值和价款过于悬殊、承担责任、风险承担显然不合理的合同,都可称之为显失公平的合同。
合同履行部分是否可以撤销
合同履行部分可以撤销。一方有欺诈的故意等违法行为,使得当事人因陷入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的自始无效。
合同已经履行部分是否可以解除
合同已经履行部分也是可以解除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如果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也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若是出现约定解除的事由时,解除权人可以通过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
部分履行合同是否违约
部分履行合同是违约。合同履行的原则之一是全面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需要面临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是否能部分撤销
合同可以部分撤销,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已经部分履行的合同能否撤销
根据法律规定,已经部分履行的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法定可撤销情形主要有:因重大误解所订立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所订立的合同;遭胁迫签订的合同;显失公平所订立的合同;其他法定可撤销情形的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