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共同经营事项的,其所得收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可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将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况,以抚养子女、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