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危害行为的判断标准:
1.有体性。危害行为是人的身体动静,包括积极活动与消极静止。动物没有行为;单纯的思想、态度、观点和所有存在于内心的情感活动不是危害行为,但是发表言论属于行为的范畴。
2.有意性。危害行为是在人的意识和意志支配下实施的身体活动。无意识的行为不属于危害行为,如梦游、被人推倒而撞坏财物;无意志自由的行为也不属于危害行为。例如,张三被李四强按着刺伤王五,张三无意志自由,其行为不属于危害行为。
3.有害性。危害行为的本质在于法益侵害性,包括对法益的实际侵害和侵害的危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