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钱还清但对方借条丢失怎么办
(一)借款人还清借款时若是出借人表示借条丢失,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书写一份收据。
(二)在写收据的时候通常需要有以下的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情况;
2、收到的款项数额,以及为和给付钱款;
3、明确写明欠条丢失的事实,
4、注明双方之间不存在其他的债权债务纠纷。
5、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方签字盖章,并署名日期。
(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1、借条丢失了,并不妨碍起诉。起诉只需要满足起诉条件就可以了,借条作为其中的证据,是不影响起诉的,但是有可能对最后的判决产生影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还钱给对方之后,应该要向对方索要借条等证明,确定自己已经还了钱,避免之后双方因为还钱数目等再次发生纠纷,产生各种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