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申请书的书写格式如下:
1、首部部分,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有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写明其姓名等信息;
2、正文部分,写明请求事项,写明当事人和案由;其次,写明事实和理由;
3、尾部部分,写明受理申请的法院,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和日期。
撤诉申请书是指民事案件中原告在依法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判决之前,向人民法院撤回诉讼的书面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