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的,女方作为探望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根据生效的离婚判决书予以强制执行。法院接到申请后,首先是要求男方及其家长予以配合,比如送到将孩子送到指定地点与探视权人见面。男方如果不听法院要求,仍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院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男方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一、男方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是男方不让探视孩子,女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自己行使探视求。
二、协议离婚探视权哪些影响
违反离婚协议,侵犯他人探视权的后果是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批评、教育、警告,并让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将孩子带至协议约定地点,让自己履行探视权。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三、孩子探望权被侵犯了怎么办?
子女探望权被侵犯了,探望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派执行人员陪同一方行使探望权,并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另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如果法院上门后,仍然拒绝探望权人与孩子见面的,人民法院依法对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