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勤务类二级警长以下指的是领导职务级别,属于非正式的干部岗位,其选任的条件、程序和考核办法没有明文规定;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
警长属于非正式的干部岗位,其选任的条件、程序和考核办法没有明文规定,警长是办事员级别。
我国警衔中没有这一级。警长实际上属于警员这一级,是办事员级别。
我国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监(一级、二级、三级);警督(一级、二级、三级);警司(一级、二级、三级);警员(一级、二级)。
派出所警长:指在派出所工作,负一定职责的人民警察。
拓展资料
派出所警长职责
一、 负责警区内民警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 指挥、安排警区内民警的治安巡逻和案件的办理工作。
三、 负责警区内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
四、 负责建立警区完善的预防体系,深入辖区,了解民情,及时反映在治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五、 负责警区内重点人口的管理与监控工作,及时反映重点人员的情况。
六、 负责警区内的治安耳目建设。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警官和警务技术职组的职务层次按现行管理不变。
警员共分“一级高级警长”、“二级高级警长”、“一级警长”、“二级警长”、“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二级警员”、“三级警员”、“四级警员”、“初级警员”以及“见习警员”。
公安执法勤务岗位:
是指履行指挥处警、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刑事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监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反邪教、反恐怖、警务督察、法制等职能的岗位。
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公安分局内设机构分为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
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称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