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的区别主要在于行为人犯罪时的主观目的上。对于骗取贷款罪,行为人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只是行为人本没有资格获得贷款,但通过欺骗的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行为人有归还贷款的意思;对于贷款诈骗罪,行为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骗行为,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行为人对贷款没有归还意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 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 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 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 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