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转让店铺给了定金不想要了怎么办
1、门面转让定金,如果接手方不履行合同,转让方可以不退还定金,如果转让方按照合同履行了义务,定金便折为总费用的一部分,如果转让方违约,则应当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门面转让的步骤大致分几个步骤
1、确定转让人的身份,看他是否是门面房屋的产权所有者,如果门面经营者就是房屋的所有者,首先要查看门面的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并初步咨询转让价格及房屋的租金情况。
2、若有意接手,双方可洽谈房屋租金及门面经营设备、装修等转让项目的具体价格。若谈定则可预付一定数量的定金,以保证优先接手店面的权利,定金收取方出具定金收条,收条要写清时间、金额、定金的用途等具体内容。
3、双方签订《店面转让协议》及《房屋租赁合同》,从而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
4、合同签署完毕,按合同约定方式结付转让费用。
5、转让方有义务协助接手方进行过户变更手续,因此,接手方要及时凭签订合同及其他所需证件到工商部门办理好更名登记手续,以确定经营的合法性。
6、如果店面经营者也是承租人,则必须查看其与房屋产权人所签订的原始合同,并检查其是否有转让(转租)权;签订合同时要三方同时在场并签字证明。(即产权人、经营者、接手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