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售固定资产增值税该怎么算?
出售固定子资产增值税的计算方式根据纳税人类型和固定资产可否抵税的不同而不同,一般纳税人销售2009年1月1日后取得的按规定不抵扣且未抵扣的固定资产时,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即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适用增值税税率为3%,减按2%征收,即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二、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具体如何算增值税?
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一)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销售2009年1月1日后取得的按规定不抵扣且未抵扣的固定资产时,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即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一般纳税人销售2009年1月1日后购进且允许扣税的固定资产时,增值税税率为17%,即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