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诊报销比例:农村卫生门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3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2、住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报销比例: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