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目前税源失控的几种表现
(一)漏征漏管个体工商户居高不下。据有关资料表明,当前漏征漏管现象的存在不是个别地区的问题,而是实行集中征收后产生的一个普遍且难以根除的问题。今年7月份以来,某某市国税局在工商部门及城区政府的配合下,组织了100多人次对市区建筑装饰材料市场、水果批发市场、海鲜批发市场等专业市场以及大型集贸市场进行税务登记专项检查,在检查的7548户纳税户中,就有900多户有税务登记违章行为,查出漏征漏管户460户。补税罚款6万余元。另外,据某某市工商局提供的资料反映,今年5—7月,该局共办理工商登记2254户,其中应办理国税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为1834户,但截止8月25日,仅有1306户前来办理税务登记证,办证率为71%。
(二)商业一般纳税人税收流失严重。
今年7至9月,按省局部署,某某市国税局对全市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商贸企业265户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帐证、帐实结合的方法,查出61户企业存在多种偷逃税行为:购进货物未付完款即抵扣进项税,利用预收帐款、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隐瞒收入,私设金库进行帐外经营,将购进货物或自产、加工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发生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转出等。共查补税款728.94万元,滞纳金214.31万元、罚款232.47万元。
(三)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尤其是私营企业借帐证混乱偷逃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私营企业数量逐渐增多,规模越来越大,国家从私营企业取得的税收也不断增加,但私营企业会计工作仍相当薄弱,随意性比较大,增加了税务机关查帐征收的难度。有的税务机关图省事,对应建帐核实征收的企业干脆实行定额征收。由此造成税收大量流失。
(四)工业企业利用灵活的经营手段转移、逃避税收。目前,在某某市的一些工业企业,特别是一些大集团公司纷纷采取所谓“直销”、“联营”、“专卖”、“总代理”等经营方式,使经营该企业产品的商业企业以近于甚至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然后由厂家将利润另外以各种方式返还给商业企业,造成利润转移,逃避增值税或导致增值税在行业间、地区间发生非正常的转移,使局部地区增值税税负降低。
(五)企业利用电子商务逃避税收。在当今电子计算机技术突飞猛进,以及产品价格日渐降低的情况下,微机正逐渐走进办公场所和普通家庭,从而使电子商务从无到有,到日益兴隆。据报载,我国今年电子商务交易可达8亿元,2002年预计可达100亿元。这一商业活动的“交易场所”是企业在互联网上开设的网站,顾客只要将钱存到商家指定的帐号即可,商家通过邮寄,或者通过设在顾客所在地的经销点或货仓直接为顾客送货上门。这使税务机关面临难以认定企业常设机构、难以认定销售性质、难以有效开展税务稽查等问题。这样,电子商务越兴旺,税收流失将越严重。
1、首先携带税务登记证及公章到税务局开通网上申报权限;
2、开通网上录入以后把公司股权变更信息做好录入工作;
3、网上录入通过审核携带纸质材料前往税务局做税源监控手续提交;
需要携带材料如下:
1、股权转让人、受让人信息表;
2、股权结构信息表;
3、财务情况说明书(市南需要)其他区不需要;
4、投资时的验资报告及投资时的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5、股权转让时的财务报表及上月财务报表;
6、股权转让协议;
7、股东会决议;
8、章程修正案;
9、转让人、受让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委托书
11、印花税票
12、根据特殊情况需要提供资产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