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但是没有拿到房产证,可以落户吗?
在昆明购房,全款付清,但是只有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要到2014年才能拿到房产证,能落户吗?
根据昆明市2008年1月20日施行的《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户籍制度改革补充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凡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呈贡新区、安宁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且实际居住的,住宅户籍人均住房面积达到当年城市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的,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申请落户。在实践操作中,皆是以房产证作为标准来认定是否为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因此,申请落户的条件之一是取得房屋产权证。如果您还没有取得房产证,根据现行政策的规定,目前您不能办理落户手续,要等到2014年您取得房产证后再去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针对的是一手房的业主办理落户,购买了二手房的市民则没有这种限制,只需到办理抵押贷款的银行复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房屋是按揭房、抵押房的,需出具银行按揭、抵押等证明(原件);过户前在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该房屋无任何户籍人员证明原件;户口证明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房屋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档案摘抄表原件、复印件;填写迁昆落户申请表交辖区派出所社区民警入户调查签署意见后盖章等就可办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