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泸州市办理离婚证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律师,今天律师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泸州市办理离婚证有以下几点:
一、受理部门:县市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二、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少分或不分。
三、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为避免登记离婚后解决遣留问题的麻烦,建议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与审查。
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双方自愿,并达成离婚协议;
2.双方均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双方的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
办理离婚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双方当事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相一致,否则先到有关部门更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结婚证及双方各2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