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驾驶证记12分(驾驶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如果电动车是符合“新国标”则不用扣c1驾照,因为骑电动车是不用驾照的,理应不会扣驾照分。但是如果你骑的电动车属于超标电动车、电动车轻便摩托车或者电动摩托车的话,那就是机动车是要驾照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会直接扣12分注销驾照。
如果是这种电动车,很明显不属于机动车,所以你骑着这种电动车违章的话只会按照非机动车违章进行处罚。而非机动车本来就不需要驾照,因此就不存在扣分的说法。这时候你的驾照是安全的。可是国家已经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定义了,但是市场上仍然有很多电动车属于超标的,也就是说属于机动车了,但是目前很少有给这种电动车上机动车牌照的。所以你骑着这种无牌照的电动车违章的话就有点麻烦了。首先你属于无证驾驶,C1的准驾车型不包含两轮机动车,因此你属于无证驾驶,12分。其次驾驶无牌照的机动车,这也是扣12分没商量的。最后一点:驾驶机动车违章,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比如你闯红灯了,那么6分是要扣的。以上说法其实在现实中很难遇到,因为听起来确实有点让人接受不了。但是从法律法规上来说这样处罚确实没错。所以说我们平时驾驶电动车外出时也尽量遵章守法,少点麻烦。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百零三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第一百零四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又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即时替代驾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给予处罚外,可以将其驾驶的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一)不能出示本人有效驾驶证的;
(二)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
(四)学习驾驶人员没有教练人员随车指导单独驾驶的。
第一百零五条;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应当接受测试、检验。
第一百零六条;公路客运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乘员、载货汽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后,驾驶人应当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费用由超载机动车的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承担。
第一百零七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