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问题都包括有:
1、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从技术角度来看,所谓主体结构是指房屋主要部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组件。它必须具有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保证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负荷。例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爆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
2、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质量;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方享受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例如无法正常供水供电等;
3、其他质量问题。例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